如何评价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学家,倒更像是思想家。在我看来,博尔赫斯是少数几个把思想推到了极限的人之一。而博尔赫斯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做到这一点似乎毫不费力。
博尔赫斯喜欢探讨上帝、宇宙、无限这样的东西,但他谈论这些东西的时候,却像讲述天气一样游刃有余。就仿佛这个男人已经把“无限”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博尔赫斯痛恨无限,他对无限的痛恨无穷无限。他说无限是祸害,是人类公敌。无限是一种毒品,让人“无休无止,无法平静”。
对于那么渴望达到无限的人,博尔赫斯总是投以看乐子的目光,他告诉我们:“十三世纪,雷蒙.鲁尔试图拿一个拉丁词语分划成块的不规则旋转同心圆盘做成的装置以解决所有的奥秘。”
在博尔赫斯看来,真正的问题不是如何达到无限,而是如何摆脱无限。真正的问题就是无限本身什么植物招桃花。无限,它纠缠着我们每个人……
博尔赫斯指出,德谟克利特认为,在无穷远处世界都是一样的,在那里一样的人毫无不同地经历着同样的命运。
永恒是无限的属性之一。永恒是一个神学概念。博尔赫斯说,永恒是上帝无限思维的属性。他会警惕地提醒我们,有很多种永恒。博依斯说:“永恒是无尽的生活和完全的拥有。”相比这个,博尔赫斯更喜欢拉森马腾森所说的另一种“近乎的”永恒:“永恒就是完全的今天,是无限宇宙最近和丰盛的果实。”
在《永恒史》这篇文章中,博尔赫斯用20页多一点的篇幅总结了永恒本身的历史。在文末,博尔赫斯慵懒地宣布,为了给永恒本身写一部传记,大概需要九本参考书。
永恒落入个人的生活,就是永生,即为不朽。博尔赫斯怀疑,时间可能只是一种欺骗,一切都是不朽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博尔赫斯说:“那就太可怜了。”
那如果我们能过上不朽的生活呢?博尔赫斯写《永生》的时候,大概脑子里就在想这个。一个活了很多世纪的人,遇见了荷马。他告诉我们,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他说他离开荷马的时候,双方没有互相道别。没有道别是因为没有分离,永生者能成为所有的人。永生者告诉我们:
博尔赫斯总是展示两种失忆的方法,一种是抹去记忆,一种是重组记忆,前者是暴君式的,后者是学者式的。
博尔赫斯经常提到那些试图抹去人民记忆的暴君,比如秦始皇,他说秦始皇试图废止整个过去,可能只是为了抹掉一个回忆,也就是他母亲的丑行。博尔赫斯引用塞缪尔约翰逊的话,告诉我们在克伦威尔召开的一次人民议会中,有人十分严肃地提出焚烧伦敦塔保留的档案,抹掉对过去的全部回忆。在霍桑的小说《大地的燔祭》中,全世界的人准备把整个世界的回忆付之一炬。
另一种重组记忆的方法是学者式的。典型的例子当然是《小径分岔的花园》,小说中要写一部比《红楼梦》还要复杂的小说的小说家,让自己小说的主人公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本小说里有所有的结局,每个结局,就如分岔那般,在迷宫中蔓延出去。德勒兹说博尔赫斯的分岔在此就是时间的分岔。如果将时间理解为一条线的话,那么它是一条不停息的分岔的线。每一条线上都对应着不同的回忆。
学者总是能看到一个过去的潜在维度,像本雅明的历史天使那样,他们背向未来,面朝过去。过去是可塑的,不是静止的。博尔赫斯说卡夫卡通过自己的写作,创造了自己的先行者。他看到其实在卡夫卡之前,就有一些作家的写作中有着零零碎碎的卡夫卡式风格,不过,只有在卡夫卡之后,这种风格才能被识别出来。
想象你过去被一群人揍了一顿,如果你是压抑自己忘记这件事,那么这件事可能会慢慢从你的记忆之后消影,而如果你以此为契机,成了绝顶高手,并且把这些人全都收拾完,那么这个回忆就会有不同的意义。每个复仇都是为了重组自己的回忆。
博尔赫斯有两个关于书的梦想,他渴望拥有所有的书,建成通天塔图书馆。他认为在那种情况下,世界可以完成,宇宙得以完整:“当人们听说图书馆已经收集齐全所有的书籍时,首先得到的是一种幸福感。人们都觉得自己是一座完整无缺的秘密宝库的主人……宇宙是合理的,宇宙突然有了无穷无尽的希望。”
这是书之世界,但还有另一种情况,书本身就是世界,而且是一本书,一本名为世界的书。博尔赫斯给这本书取的名字叫沙之书。
沙之书是无限的,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没有首页也没有末页,它一开始很迷人,但逐渐会显露自己的可怖,叙述者发现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源,一件诋毁和毁坏现实的东西”。这本无限的书无法毁坏,如果把它烧掉,就等于直接将世界付之一炬。
基督教徒认为上帝写过一本书,这个想法促使他们认为上帝实际上写了两本,另一本就是宇宙。博尔赫斯经常引用《圣经》,但他似乎更多引用异教徒的言论。博尔赫斯说摩西问上帝的名字是什么,其实就是想弄清上帝的本质,他引用了九世纪埃里金纳写过的这样一句诡异的话:“上帝也不知道谁是上帝,什么是上帝,因为上帝不是什么,也不是谁。”
柏拉图认为球是最完美的图形。在古希腊,有人认为上帝是个球状体,因为这种形状是最好的。法国的神学家里尔的阿兰在12世纪末发现了一个重要的公式:“上帝是一个理念的圆球,其圆心无处不在而圆周则不在任何地方。”
博尔赫斯喜欢上面这些稀奇古怪的神学理论。这些神学理论看起来就像某种文学创作。博尔赫斯本人的文学创作也总是指向神学。
当然,不能将神学与日常的宗教混同。博尔赫斯非常喜欢的卡莱尔有这样一句话:“如果将黑头发与棉布正确地结合在一起,就会变成主教。”
博尔赫斯为著名的视灵者斯维登堡写诗,在纽约的新耶路撒冷教堂中给斯维登堡的《神秘主义著作》作序。他说斯维登堡描绘天堂比描绘尘世更加精确。
马克奥勒留说,看到了现实的人就看到了一切。他说任何一个时间段都包含着整个历史。这种决定论的说法让博尔赫斯感到恐惧。无限让他恐惧。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博尔赫斯说:
这样我们通过了轮回又来到了无限,无限的重复,无限的恐怖。博尔赫斯说不朽分为个人的不朽和宇宙的不朽。他厌恶的是前者。那么宇宙的不朽是什么呢?博尔赫斯说他不知道。神学就隐藏在这里。克尔凯郭尔说:“当一切不确定的东西抵达无限时,神就出现了。”
他在虚构与现实之间的小桥上轻快从容地踱步,借小说构造出一个个精致的迷宫,让每一个深陷其中的人深省、眼界大开。其实世界本身即是一个巨大的迷宫,而时间漫开纵横出无数交错的小路,我们在立体生活里所以有无限的可能。
博翁开辟了小说崭新的道路,作为最出色的书匠式作家,遨游深海却不被文字淹没,警醒自信,伸展自身的才华,创造出另一种可能。他的小说构造另一个宇宙,自身存在另一个命运,里面铺满了“无限”的书籍,四处荡漾着“虚无”的歌声。我们能够生存在生活里,有趣,有意味,真要多谢这样的人。
博翁博览群书,很喜欢从某一著作的一句话展开去,开始他的小说想象。在小说里他谈平行宇宙,谈镜面反射,讲数千人人共同创作的百科全书也写图书馆,谈哲学也谈令人惊奇的巧合。拉美作家的小说往往天马行空,但丝毫也不使人感到陌生,我以为是因为感动。感动有时候是逻辑上的,有时也是非理性的,我们因为我们是一株青菜而感动,有时候也仅仅为了一种荒凉感、幻灭感而触动。这块荒芜的拉美大陆植满了香蕉树、爱情、杀手、炙热、顽石、眼泪、夜晚与想象。
我总觉得一切伟大作品都出自命运的莫测和人类的深情。博尔赫斯虽然学识渊博,行文考究,但从来不冷漠——一些圣贤识得天地运行定理,知天地不仁,往往会置身世外,不动声色——字里行间充溢着激情,常常让人因为小说人物悬置的命运而心生怜悯。博尔赫斯的宇宙不是一个字母组合的数码空间,里面人来人往,有苦心孤诣的作家、愧怍的刀疤男人、智慧的卧底,在巴勒莫区的塞拉诺大街上到处都是妓女、流氓、诗人和赌徒。
在博尔赫斯的人海里,我最喜欢《吉诃德》的作者皮埃尔.梅纳尔。皮埃尔是一位隐身巴黎的作家,立志重述《堂吉诃德》,不是简单地换一种句式说这个故事,而是用自己的语言和节奏“重述”这本巨著,从而成为自我的塞万提斯。这是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严峻工程,孤独的皮埃尔每日每夜地写,然后在傍晚去小树林烧他的手稿——并不是对自己的作品不满意,某些时候他已经成功了——一页也不剩。透过傍晚的林间袅袅升起的烟雾看这个危险的隐喻,我深切地感到了悲哀与痛苦。
博尔赫斯在写什么?我不是很清楚。大概是讲他的筷子夹不住一颗皮蛋,让他焦渴不安。真让人颇为难过啊。
在大自然坦率的光明正大的破坏性面前,人就像是迟来的尘埃,我们点燃自我,以模仿大自然的豪华与严肃。我想博大师大概也同样曾在深夜里挠断了头顶的发,撕碎了无数的稿纸,愤怒地点燃自己的赤诚只为把握一个词汇,然后又因为获得了真相而感到恐惧。
有时候我们千里迢迢发现了真理,但我们不能言语,因为真理有它的破坏性。真理是握不住的,就像是抄不下来的文字,无法敬献皇上的的诗句。一旦你散播真理,你就会立刻被真理点燃——也许会直接失声。
坐在夜晚面前,试图在海洋里捕捞词汇,一次又一次空手而归。博大师大概已经捉到了他的猎物,但假若我们在漫长的等待中,只捉到了一个屁; 点燃了我们的魂魄,只留下了一些沙,也真是没有办法的。在短暂的人生里面对人永恒的局限,我们最大的敌人是命运。
博先生嗜书如命,当了近乎一生的图书管理员——不仅是书籍上的,也是文学上的——甚至于他说,天堂就是一所图书馆。晚年的他近乎失明,让他十分痛苦,天赐他八十万书籍,又赐予他漫漫黑夜。现在他自由了,回去了他的宇宙,回去天堂里他的帝国,他又可以安静地伏在书桌前了,而他世俗的雕像永恒地端坐在他亲手用书籍搭建的古老宫殿里,日日夜夜受我们的礼拜。愿用天才人的诗句为王者加冕:
“博尔赫斯是否曾在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命运感到过不满呢?我们猜想他会的招桃花。他已经不再相信自由意志,而是喜欢重复卡莱尔的这句名言:“世界历史是我们被迫阅读和不断撰写的文章,在那篇文章里面我们自己也在被人描写着。”——博尔赫斯(没看错,就是博尔赫斯对博尔赫斯的评价,正如他所写那样,打破作者,作品以及读者之间的壁垒)
读博尔赫斯最大的感触就是为什么将自己局限于一种方式和一种现实?为什么忽略了无限排列和每种偶然性的组合的真相,而每个偶然性又将它们无穷无尽地分叉开来?为什么要对两个不同的学科进行整洁的划分,并防止它们混杂在一起以创建新的思想流?为什么要相信数学和文学在根本上是分开的,以至于在不使结果超出可理解性的前提下,两者无法融合在一起?
每时每刻都在打破已知的可理解性限制这一事实,其根源在于像博尔赫斯这样的迷宫般的头脑不愿遵循寻常路径。
神秘主义,数学,哲学和文学批评组成了博尔赫斯小说的全部。事实与小说之间界限的完美模糊,导致创建了一个全新的虚幻世界,对规范叙事形式提出了挑战。在我们的想象力突然停止的地方,博尔赫斯开始了。从已知真理的复杂内涵中挤出最后的含义,将其分解成迄今未知的逻辑结论的离散部分。取而代之的是,博尔赫斯完美同步地拆除了与具有权威性的写作相关的所有约定。(这句话不是我写的,找不到出处了)。我着迷的就是博尔赫斯纯净的混乱源于清晰的愿景。
对我来说,博尔赫斯的作品证明了我的阅读里梦想自我与忙碌于日常琐事的自我一样真实。我一直在书中感到宾至如归,在博尔赫斯的迷宫中,我找到了自己的另一种归属。
从歌德和卡夫卡经莎士比亚再到塞万提斯本应该对我来说是陌生的,但我们又有个叫博尔赫斯的老朋友。我对将世界视为无数个故事片段的想法非常认同,所有这些片段都可以由我(读者)重新解释。我也是故事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叙事,就像博尔赫斯本人一样
在阅读了他一小部分的作品之后,博尔赫斯的小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知识的积累,从而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一种艺术形式,即读者可以根据已学到的所有知识、已掌握的思维体系、已解析的所有哲学道理以及已阅读的所有内容,创建一个新的世界。
大部分小说悬浮在梦想和意识之间,感觉就是思想爆炸到开始质疑从未曾想过要质疑的方方面面。关于时间论,关于宇宙观,关于牛顿莱布尼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博尔赫斯的短篇里经常提到他们哥俩,读博尔赫斯的书确实有一种在哲学中夹杂微积分的感觉)。但此种质疑仅仅在于推翻自我固化的思维模式,用人类文字来达到造物主的高度。(在我眼里博尔赫斯的作品就是短篇文学的天花板)
再说一下我对一些作品的具体理解。在《秘密的奇迹》中主人公梦境与现实交织,构建出一个双重时间的迷宫。时光不停轮转,永无止境,所以得永生;在《小径分叉的花园》里讨论了“时间的纬度”和“无序事件的可能性”,你所能看到的结果(比如死亡)仅仅是发生“无序事件”的其中之一,你的生命可能会在另一种“结果”中得以延续,“时间永远分叉,通向无数未来”;《南方》主人公达尔曼紧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从容不迫的面对自己到来的死亡。
“永生是无足轻重的;除了人类之外,一切生物都能永生,因为它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永生地意识是神明、可怕、莫测高深。”
我觉得很多喜爱博尔赫斯的朋友有一个误区:一提到博尔赫斯,就是镜子、迷宫、老虎……搞得每当谈论博尔赫斯的时候,好像必须谈得玄而又玄才行,不然就没内味儿。其实博尔赫斯绝不是故弄玄虚的作家,他的意象虽然玄妙,用来操弄那些意象的语言其实是非常简洁、平实的。这方面他其实深受英语文学的影响。他的祖母是英国人,他七岁时写的第一个“文学作品”用的就是英语。英国唯名论传统不仅影响了他的思想,更影响了他的语言风格——不铺张,不做作,不空谈,始终言之有物。他的语言有一种数学式的明晰和精准,也只有这样的语言才能驾驭无限和永恒这样的话题,就像用一行简洁的公式来描述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一样。
博尔赫斯这种简洁明晰的风格对文学有两大贡献。首先,博尔赫斯改造了西班牙语。西语自塞万提斯以来一直是一种华丽、繁复的巴洛克式语言,是博尔赫斯为它注入了一种清新的风格,科塔萨尔和波拉尼奥是这种风格的后继者。另外,博尔赫斯还提升了短篇小说这一体裁。在小说文体鼎盛的时代,短篇小说的地位还不能和长篇小说相比。博尔赫斯和契诃夫、卡夫卡一道,拔高了短篇小说的艺术水准,证明了散文的语言也可以像诗歌那样凝练,精致。按照哈罗德·布鲁姆的说法,现代短篇小说的道路就是靠这三位开辟的。
要想真正领略博尔赫斯简洁的魅力,一种方法就是抛开他那些大谈镜子和迷宫的玄思之作,去关注另一个与之大相径庭但作者本人十分钟爱的题材。博尔赫斯写了大量关于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底层人物的作品。这个群体粗野没有文化,贫困和暴力充斥着他们的生活,但是博尔赫斯使用荷马史诗一般朴素的笔法,将他们描绘得如同青铜时代的草莽英雄。这类作品中最优秀的一篇就是《第三者》,也是作者本人对自己创作生涯最满意的作品。然而对我个人来说,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要属下面这篇仅有几百字的《诺言》。这个故事情节极其简单,人物形象也无甚新奇,和博尔赫斯诸多脍炙人口的名作相比显得毫不起眼。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小故事,博尔赫斯依然施展出了高超的语言功力。其遣词造句之精准,细节安排之妥当,可谓大巧不工,浑然天成,让我想起了太史公的《游侠列传》。能将简单的故事讲得复杂,算不上一个作家,真正的作家需要的是将一个简单的故事以最完美的方式讲出来。我认为在这个故事里博尔赫斯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也配得上“作家中的作家”这一称号。
那是在普林格莱斯大街,伊西德罗·洛萨诺大夫给我讲了这个故事。他讲得非常简洁,我知道他以前曾经讲过,而且,看得出来,还是讲过了许多次,增加或者改动任何一个细节都会严重破坏叙述的谐和。事情就发生在这儿,时间大约是在一九二几年,我刚刚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学成归来。一天夜里,医院派人来叫我。我很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穿好了衣服,然后穿过空无一人的广场。在值班室里,欧德罗·里维拉大夫对我说,委员会的一个黑道克莱门特·加雷,肚子上挨了一刀。我们为他做了检查。现在我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是,那会儿,看到一个肠子翻在外面还真有点儿心里发颤。那人紧闭着双眼、呼吸艰难。里维拉大夫对我说道:“我说,年轻的同事,已经无能为力了。就让这个混蛋去等死吧。”我回答他说,既然半夜两点多钟把我叫了来,我就要尽力抢救。里维拉耸了耸肩膀。我把肠子洗净放回了腹腔,然后缝合了伤口。那家伙连哼都没有哼一声。第二天我去看他。那人没死。他看了看我,握住我的手,对我说道:“对您,由衷感谢;对里维拉,照价付钱。”“从那以后,我每年过生日的时候都会收到一只羊羔。大概是从四十岁起吧,就再也没有收到那份礼物了。”
补充,去年年底,从淘宝上买了博尔赫斯的全集,五卷本,两卷散文,两卷诗歌,一卷小说,(正当渠道没有,我猜想会不会是因为版权的问题),又有了一些新的感想,散文的成功是不容易的,博尔赫斯的散文让我想起了阿城,不知道阿城是不是博尔赫斯迷,都是天马行空,信手拈来,不落痕迹,高超绝伦。而诗歌,我觉得博尔赫斯的高峰,我是知道古典主任文学大师比如雨果,是能写大卷本的剧本或者戏剧评论,大卷本的诗歌,大卷本的小说,可是二十世纪的小说家,能够以小说和诗歌全部见长的,可能拉美的作家比较集中,比如我最喜欢的波拉尼奥。而我的感受是,博尔赫斯的诗歌更显的伟大,语言朴实,立意生动,境界高远,直指人心,我插两个我喜欢的诗歌(归来,超级喜欢)还有(宁静的自得)。。。。。
评价不敢,谈谈感受,很多人接触博尔赫斯应该都是从小径分叉的花园开始的,我敢打包票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第一遍应该都没有看太懂,严肃一点的读者会重读一遍,或者搜索网上的解析。我也是从这篇小说开始接触,而且一直笼罩在“伟人”的光环下,心里面的感受就是这个人包括这个人的小说和诗歌很牛逼,你没看懂或者不喜欢看是智商太低或者趣味庸俗,就像开始接触鲁迅一样,都是很用力的吸收,消化。对于喜欢拉美文学的爱好者,博尔赫斯当然是一个永远都跨不过去的人物。
博尔赫斯的书京东、当当上都断货了,淘宝也没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货的基本都是按原价三四十倍的价格出售。所以我的评价都是基于电子书,电子书的观感和纸质书当然是不一样的。
恶棍列传让人热血沸腾,我又是非常喜欢西部片和昆汀系列。冷漠,直观,生硬。后来那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我不太喜欢,倒不是看不懂,看懂也不容易,后来又到了刀疤(我喜欢这个名字,我是WOW的猎人,你懂的),都后面就开始情不自禁了,好的作家,或者好的作品是要玩味和进入的,就像博尔赫斯的迷宫,进不去和进得去完全两种,博尔赫斯和所有的读者在玩游戏,进得来就进来,进不来就别进来,哭出来吧,哭不出来,就说话,说着说着就哭出来了。《结局》、《南方》、《永生》,欲仙欲死啊亲。《南方》我喜欢的要死。
所以我说所有的阅读都是有因缘的,举个例子,《我的名字叫红》,刚获奖的时候我就不太喜欢,名字也不喜欢,又是推理,我更不喜欢,三年后不知道哪根筋错了,索性买下来,就是看不下去,看不下去,中间直接省略,看了个结尾。
前一天在豆瓣看见显克微支(很早就知道,鲁迅大爷的哪篇文章里面提高过),第二天在书店就正好遇见,很好读,很喜欢,当然这就是缘分。
读书或者阅读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们能找到感动,《尤利西斯》,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动,感动和看不看得懂没有关系,《追忆似水年华》,很感动,感动和经历无关,感动是一种感受,和理性无关,感动就是感动,没有理由。
拉美文学很有魅力,直接给你感动,不让你思考,不让你回味,直接告诉你,直接打动你,这片神奇的土地,这个神奇的文学之魂。
“足球之所以流行是因为愚蠢流行”。“足球是英格兰犯下的最大罪过。足球带有霸权和操纵的味道,我觉得很恐怖。民族主义只允许肯定,而所有抛弃怀疑、否定的主义都是一种狂热和愚蠢,即便他的政府对持不同政见者实施了围捕,可还是有印着贝利头球破门的巨型海报张贴出来,附上的口号是:‘现在谁也阻挡不了这个国家’。”
说完之后转过身问那个女的(叫什么忘记了,很风骚),博尔赫斯你知道吗,那女的也懵了,说不知道,窦文涛估计也没想到那女的不知道,不然也不会问,那女的都恨死了什么样的女人招桃花多,你不问,大家不知道我没文化,你这一问,全世界都知道了。不用这么侮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