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如果和法定结婚年龄相矛盾那么爱情和法律二者谁该妥协?
爱情需要两情相悦,与年龄无关,甚至与性别无关,从八岁的孩子到八十岁的老人都有可能陷入爱情。作为一种纯粹私人化的情感,公权力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进行干涉。
结婚则不同,婚姻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经济利益化解爱情障碍,明确双方在财产、抚养和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一种普适性的约束,不可能考虑到每一个个体的具体情况,只能一刀切,十六岁、十八岁、二十岁……不管定在几岁,总有人觉得合适有人觉得不适合,然而只要确定下来,所有人必须遵守。
就像早恋不是发生性关系的借口一样,爱情虽然美好可能发生在任何阶段,这又和婚姻有什么关系呢。有不少刻骨铭心的爱情成为平行线,难道都激烈到要有个突破年龄的婚姻么?
爱情和结婚可以是一码事,也可以不是一码事。有爱情而不结婚的人在高中学校里每个班都可能有几个。少年人的爱情更多看到的是诗和远方,而忘记了眼前的苟且。十六七岁,什么都不用烦,什么都不用操持,需要做的就是学习。家里即使不是腰缠万贯,保持温饱也大概没有问题,所以少年人的爱情更多过于理想化。我们固然无法让西北的放牛娃去谈情说爱,因为生活所迫。在既无内忧,又无外患的情况下的男女爱慕能成为支持他们生活的物质用品吗?他们甚至自己都养不活,又有什么资格去谈婚论嫁。莫非过早的放弃奋斗的动力化解爱情障碍,沦落到工厂打工?婚姻是一辈子的责任,不是十几岁的青春期少年能够承受的。私以为现在的结婚年龄甚至太早,应该再推迟几年,见识到社会的人情冷暖,有了生活的资本再谈婚论嫁也不迟。
看到题主对这个问题的描述,我仿佛看到了从前的自己,认为事物非黑即白,非此即彼,可事实上,在黑与白之间还有很大的阴影,而爱情与法律(其实应该说婚姻)之间也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无论你多大年龄,8岁也好80岁也罢,爱上一个人的心情是你的自由,谁都管不了。这种感情可以很崇高,也可以很自私,但你的爱情没有人逼你非要立刻结婚啊?你完全可以爱着他然后等到法定年龄再结婚啊?(参考张木易和他的小女朋友)。
如果你还是想听从内心的爱情呼唤非在这时结婚不可,那你就要明白法律婚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了。就像你说的,某些地区的早婚习俗,其实就是构成了事实婚姻,而没有去领证,就无法构成法律婚姻。
如果你本人也在某地,当地的风俗习惯于早婚,你和另一半早早结婚不领证,但是十里八乡都知道也都认可了。这时候你离婚时起码是有点保障的。
如果你孤身远赴他乡,不顾家人反对,和人不领证成为了事实婚姻,小心一旦离婚,你被洗剥的一干二净赶出家门,那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欲哭无泪。
具体例子比如我的一位姑姑,和人结婚十几年没领证,后来家庭矛盾闹掰了,房子车子全在人家名下,她是真的分分钟就被净身出户了。涉及长辈我也不便多说,反正她现在好像孤苦无依,只能靠她和前夫的女儿养着。
总而言之,不用把爱情与婚姻想成对立的两方。爱情是你自己的选择,而婚姻也是社会为你提供的保障,包括限定年龄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