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同性恋引诱22岁小伙发生关系事后小伙感觉羞愧杀人
同性恋在许多人眼中就是禁忌一般的存在,其实无论国内外,历史上都出现过许多著名的同性恋,甚至还发展成了特有的文化.比如我国古代的龙阳君和汉哀帝,两人分别创造了”龙阳之好,断袖之癖”这两个典故.
魏某某,22岁,小学文化,农民,平时没有正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没事就喜欢去银海网咖上网玩游戏打发时间。姜某55岁,是同性恋,经常去银海网咖上网过夜。两人最开始认识,是姜某坐在魏某某旁边的机位,让魏某某帮助其打开一个黄色网站,便会进行性骚扰。
2020年9月7日上午11点多,姜某去网吧又遇到魏某某,并动手摸魏某某还邀请他出去玩玩。魏某某出于好奇,便答应了姜某的要求。魏某某约姜某在某一小树林里见面。见面后,魏某某完成了姜某的要求,使姜某得到了满足后。姜某给魏某某100元现金后,魏某某觉得自己的行为过于羞耻,担心姜某将此事说出去,自己颜面尽失,便产生了“杀人灭口”的想法。魏某某趁姜某转身去推电动车的时候,左臂夹住姜某,左手抬起姜某的下巴,右手拿出随身携带的壁纸刀,从左往右抹姜某的脖子。姜某拼命挣脱逃跑,魏某某慌了神,躲到了小树林旁边的玉米地,然后骑着摩托车离开,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很多人对于同性恋,保持着一个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持中立态度。也有人认为同性恋是违反常理的,对同性充满歧视。
同性恋不是病,医学上也没有关于同性恋疾病这种病,没什么可羞耻的。如果单单觉得自己不是同性恋,而被同性恋引诱发生关系感到羞耻,就去杀人这是不可取的。
只能说知识淡薄,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来解决,不必担心怕家人,朋友知道,受害人有警察保守秘密的权利。所以不管是不是同性恋或异性恋,只要是被侵犯,猥亵采用这种不理智、冲动的办法是不可取的。